公告日期:2026-04-27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关于联创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被实行风
险警示等事项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联创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集团”或“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定期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2 其他 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是
3 生产经营 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挂牌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6] 京会兴审字第 00670018 号)。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包括:(1)联创集团针对其他可能引发诉讼的其他保底承诺未确认预计负债,审计机构无法就未涉诉保底承诺及相关担保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和披露进行调整;(2)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联创集团公司净资产为负数、经
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且 2021 年-2025 年净利润均为负数,连同预计负债所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联创集团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由此,审计机构认为上述事项对联创集团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挂牌公司经审计的 2025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为-237,090,126.42 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股票转让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3、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联创集团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468,139,053.64 元,公司合并实收资本为 1,223,730,486.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额已超过实收资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4、挂牌公司持续大额经营亏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联创集团净资产
为-235,615,022.17 元,2025 年净利润为-257,816,460.35 元,2024 年净利润为-235,335,078.76 元,2023 年净利润为-754,127,797.57 元。经核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鉴于经审计的 2025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为负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的治理和日常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一) 《2025 年度审计报告》([2026] 京会兴审字第 00670018 号)
(二) 《2025 年年度报告》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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