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33505 证券简称:美连医疗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深圳市美连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美连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美连医 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以下简称:“转让系统”)发行公司股票(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发行股 票、配股、增发、做市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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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
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
度的 有效实施。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六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
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八条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不得存在如下行为:
(一)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 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二)用于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及 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三)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违反股转系统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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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
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
下条 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四)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第十一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及用途等;
(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三)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四)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第四章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第十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发行文件所列用途使用。公司募集资
金用途发生变更的,必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经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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