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1-10
公告编号:2017-003
证券代码:833513 证券简称:派诺光电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江苏派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向苏州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贷款基本情况
2016年5月13日公司向苏州银行申请贷款300万元,期限12
个月,用于企业经营周转。上述银行贷款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颜志金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南娜琼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个人房产及公司资产作为抵押物,与海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提供担保。签订了编号为(2016)海保字第288号的《最高额反向担保保证合同》及苏银贷字[320601001-2016]第[833009]号贷款合同。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颜志金 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安平 - -
中路218号19幢2801室
南娜琼 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安平
中路218号19幢2801室 - -
二、贷款的必要性
上述贷款用于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公告编号:2017-003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1、江苏派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表 决结果: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颜志金回避表决,董事会对本议案表决通过,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贷款是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苏银贷字[320601001-2016]第[833009]号贷款合同》
二、《最高额反向担保保证合同》
三、《江苏派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派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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