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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创发:出售股权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3


证券代码:833514 证券简称:中创发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湖州市中杰创意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股权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为了优化资产,实现优质高效发展,湖州市中杰创意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湖州市繁荣湖笔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繁荣湖笔”)55%股份出售给湖州善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水文化”),转让价格为 346,196 元。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繁荣湖笔股权。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第四十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93,197,024.05 元,期末净资产为 2,622,570.41 元。繁荣湖
笔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2,266,876.54 元,占
2024 年度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43%。繁荣湖笔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 1,002,922.32 元,占 2024 年度公司净资产
额的比例为 38.24%。两项指标均未达到上述标准,且连续 12 个月内无其他相关出售股权资产情况,无需累计计算,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
标准,本次股权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出售湖州市繁荣湖笔文化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湖州善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展望路 66 号湖笔文化产业园 1 幢 3
楼—1

注册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展望路 66 号湖笔文化产业园 1
幢 3 楼—1

注册资本:5,000,000 元

主营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法定代表人:胡俊

控股股东:湖州南浔湖笔小镇新农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胡俊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标的情况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湖州市繁荣湖笔文化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__3、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蒙溪路 96 号
4、交易标的的其他情况

湖州市繁荣湖笔文化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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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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