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3
证券代码:833519 证券简称:泉欣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泉欣织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销售以及电子商务方式销售:针纺织品,服 销售以及电子商务方式销售:针纺织品,日装服饰,皮革制品,服装辅料,化纤原料(除 用品、民用布口罩、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危险品),仪器仪表,服装及面料、机电设备 售、服装服饰,皮革制品,服装辅料,化纤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原料(除危险品),仪器仪表,服装及面料、技术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服装设计, 机电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机械设备的销售及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 术转让、技术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服
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除经纪)。 装设计,机械设备的销售及租赁,从事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除经纪)。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
的股份: 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励;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活动。
无 新增第三十九条
公司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股东及其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具
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不得无偿向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