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6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33524 证券简称:光晟物联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广东光晟物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5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5 月 1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于 2025 年 7 月 27 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出具判决:
一、被告广东光晟物联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叶惠忠支付股权回购款 1020000 元以及资金占用利息(1020000 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5 月 20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
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叶惠忠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叶惠忠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5-025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光晟物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海洋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9 年 10 月 28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广东多对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合同》,被告将持有的多对多股权中 34 万元出资额以 10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原告,如果广东多对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在三年内不能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则被告有义务在三年后以转让价购买原告的股份。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广东光晟物联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股权回购义务并向原告支付股权回购价款 1020000 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支付该款项自 2022 年 10 月 28 日起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资金占用
利息;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本案于 2025 年 7 月 27 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出具判决:
一、被告广东光晟物联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叶惠忠支付股权回购款 1020000 元以及资金占用利息(1020000 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5 月 20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
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叶惠忠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其他进展
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拟提起上诉申请。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
公告编号:2025-025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拟提起上诉申请。如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将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拟提起上诉申请。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决书(2025)粤 0606 民初 22015 号》
广东光晟物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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