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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1 15:34:07 股吧网页版
宁波中药:关于公司股份完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1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3528 证券简称:宁波中药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宁波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完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宁波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方明于2024年7月30日签订《股份转让合同》,拟将方明直接持有的1,362,880股股份,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份变动事项已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出具了《关于宁波中药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4】2542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办理完成了上述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已完成。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公告编号:2024-025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份 直接持股数 直接持股数

性质 (股) 占股本比例 (股) 占股本比例

方明 21,167,754 49.70% 19,804,874 46.50%
(转让方)

浙江华康药业股 8,518,000 20% 9,880,880 23.20%
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本次股份转让非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属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宁波中药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

2、《证券过户登记证书》;

3、《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4、《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宁波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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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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