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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8 18:59:01 股吧网页版
骏创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7 月 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公司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为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九条 资金、资产运用的权限

(一)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或规划所需的资金,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二)董事会休会期间,报经董事长批准后,负责决定和执行交易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 3%的资产处置(收购、出售、置换、清理);
(三)董事会休会期间,报经董事长批准后,负责决定和执行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 3%的对外投资活动及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 5%的对内投资;

(四)董事会休会期间,报经董事长批准后,负责决定和执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成交金额低于 3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2%的关联交易。
第十条 总经理有权签订与日常经营有关的合同以及经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的重大合同。

第五章 职责与分工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十二条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按照经营管理分工,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十三条 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总经理负责,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与分工由《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

第十四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职责及分工;

(二)负责组织制定除公司高管人员以外的其他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办法;

(三)负责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情况、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

(四)列席董事会、股东会, 并可以要求发言;

(五)负责向董事会报告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六)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副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及授权范围,负责主管部门的工作;

(三)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提出建议的权利;

(四)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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