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28
公告编号:2021-034
证券代码:833543 证券简称: 灵通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1 年 12 月 24 日;
原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通股份”)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管,证券代码:833543,证券简称:灵通股份。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股份”)从挂牌日起担 任主办券商,对灵通股份进行持续督导。财通证券自担任主办券商 以来,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在持续督导期间,能够积极履行持续 督导职责,对灵通股份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充分、审慎核查,依 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 系统”)相关规定和双方持续督导协议的约定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对公司规范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对财 通证券的支持和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财通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
公告编号:2021-034
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持续督导等相关事宜达成了 一致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 与财通证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系统出具 无异议函之日起,由浙商证券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
二、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 12 月 8 日与原主办券商财通证券签署了《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并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与浙商证券签署了《持续督导协议书》。上述协议中均已约 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 起生效。
全国股转系统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
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自 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自此由浙商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 持续督导义务。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
公告编号:2021-034
动造成重大风险和影响。
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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