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6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33543 证券简称: 灵通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5 2024 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类别 年发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商品、提供
劳务
委 托 关 联
方 销 售 产
品、商品
接受关联
方委托代
为销售其
产品、商
品
出租部分厂 预计公司接受的财务资
其他 房、汽车租 5,024,000 244,183.49 助增加
赁、财务资助
合计 - 5,024,000 244,183.49 -
说明:
1、挂牌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预计金额 500.00 万元。其中:吴炜炜 200.00 万元,刘荣财 200.00
公告编号:2025-006
万元,李晓罕 100.00 万元。
3、公司承租关联方自有汽车。其中:刘荣财汽车租金6,000.00元、李晓罕
汽车租金 6,000.00元、吴炜炜汽车租金12,000.00元。使用期限一年。
(二)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吴炜炜女士系持有公司 44.5631%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任公
司董事长,构成关联关系;
(2)刘荣财先生系持有公司 29.6136%股份的股东,任公司副董事长,构成关联
关系;
(3)李晓罕先生系持有公司 20.9689%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任公
司董事、总经理,构成关联关系;
2、关联交易情况
(1)财务资助
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受的)预计金额 5,000,000.00 元。其中:吴炜炜
2,000,000.00 元,刘荣财 2,000,000.00 元,李晓罕 1,000,000.00 元。
(2)汽车租赁
公司承租关联方自有汽车。
其中:刘荣财汽车租金6,000.00元、李晓罕汽车租金6,000.00元、吴炜炜汽车 租
金12,000.00元。使用期限一年。
二、审议情况
(一)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董事吴炜炜、李晓罕、刘荣财为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无法形成法定有效的董事会决议,本 次董事会仅就本项关联交易进行讨论,讨论后将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5-006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依据
财务资助关联交易为公司纯受益行为,由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公司无需 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适用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核 查。上述关联交易属于财务资助,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租赁汽车关联交易,按照不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交易价格确定关联交易的价 格,定价方式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1)资金使用合同
根据公司对未来业务资金计划,与关联方签署的资金使用合同,预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