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33543 证券简称: 灵通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6 2025 年与关联方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类别 年发生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商品、提供
劳务
委 托 关 联
方 销 售 产
品、商品
接受关联
方委托代
为销售其
产品、商
品
其他 汽车租赁、财 5,024,000 24,000.00 预计公司接受的财务资
务资助 助后来不需要
合计 - 5,024,000 24,000.00 -
公告编号:2026--005
(二)基本情况
1、挂牌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预计金额 500.00 万元。其中:吴炜炜 200.00 万元,刘荣财
200.00 万元,李晓罕 100.00 万元。2、公司承租关联方自有汽车。其中:刘荣财汽 车 租 金
6,000.00元、李晓罕汽车租金 6,000.00元、吴炜炜汽车租金12,000.00元。使用期限一年。
二、审议情况
(一)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 2026 年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董事吴炜炜、李晓罕、刘荣财为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无法形成法定有效的董事会决议,本 次董事会仅就本项关联交易进行讨论,讨论后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依据
财务资助关联交易为公司纯受益行为,由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公司无需 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适用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核 查。上述关联交易属于财务资助,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租赁汽车关联交易,按照不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交易价格确定关联交易的价 格,定价方式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6--005
(1)资金使用合同
根据公司对未来业务资金计划,与关联方签署的资金使用合同,预计接受财务资
助金额 500 万元。其中:吴炜炜 200 万元,刘荣财 200 万元,李晓罕 100 万元。
(2)汽车租赁合同
公司承租关联方自有汽车。
其中:刘荣财动产汽车租金6,000.00元、李晓罕动产汽车6,000.00元、吴炜炜动 产汽车12,000.00元。使用期限一年。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健康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是合理和必要的。
财务资助关联交易为公司纯受益行为,由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公司无需 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
公司租赁汽车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 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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