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06
公告编号:2018-040
证券代码:833547 证券简称:深华建设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任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6月4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何荒旭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本次会议于2018年5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以公告方式通知 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21人,持有公司股份20,062,000股,占股 份总数的90.03%,会议由董事长曹世锋先生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20,06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该任命监事何荒旭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81%。
该任命监事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不能担任监事的情形。
公告编号:2018-040
(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原第二届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张安琦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导致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补选何荒旭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对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公司选举产生新股东代表监事,与现任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公司选举产生新股东代表监事,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无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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