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27
公告编号:2018-060
证券代码:833547 证券简称:深华建设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零八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
议; 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及其他应由董事
(四)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它有价 长签署的文件;
证券;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
公告编号:2018-060
(五)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 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 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
现根据《公司章程》拟修订后第七条,将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曹世锋先生变更为总经理梁宏伟先生。
四、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曹世锋先生变更为总经理梁宏伟先生。本次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未来经营无不利影响。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