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10-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深华建设: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0-30


公告编号:2018-065
证券代码:833547 证券简称:深华建设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签订《保理合同》,开展金额总计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额度、保理费率、保理额度有效期以实际签订的《保理合同》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万有、曹世锋、曹荣祥无偿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曹世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曹万有

住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

公告编号:2018-065
2.自然人

姓名:曹世锋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3.自然人

姓名:曹荣祥

住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
(二)关联关系

曹万有、曹世锋、曹荣祥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世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万有、曹世锋、曹荣祥无偿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平安租赁签订《保理合同》,开展金额总计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额度、保理费率、保理额度有效期以实际签订的《保理合同》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万有、曹世锋、曹荣祥无偿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筹资效率,解决公司业务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