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0-30
公告编号:2018-065
证券代码:833547 证券简称:深华建设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签订《保理合同》,开展金额总计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额度、保理费率、保理额度有效期以实际签订的《保理合同》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万有、曹世锋、曹荣祥无偿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曹世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曹万有
住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
公告编号:2018-065
2.自然人
姓名:曹世锋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3.自然人
姓名:曹荣祥
住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
(二)关联关系
曹万有、曹世锋、曹荣祥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世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万有、曹世锋、曹荣祥无偿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平安租赁签订《保理合同》,开展金额总计不超过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额度、保理费率、保理额度有效期以实际签订的《保理合同》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万有、曹世锋、曹荣祥无偿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筹资效率,解决公司业务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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