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7-19
公告编号:2018-049
证券代码:833547 证券简称:深华建设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6月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28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1.000000股,每10股转增5.93000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112000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818000股,需要纳税),派1.400000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本次权益分派所产生的QFII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3.2436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6218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2,284,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0,010,812股。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7月2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26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
公告编号:2018-049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7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7月27日。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11,496,752 51.59 19,464,001 30,960,753 51.59
无限售流通股 10,787,248 48.41 18,262,811 29,050,059 48.41
总股本 22,284,000 100.00 37,726,812 60,010,812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60,010,812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37元。
八、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文体中心B栋十楼 联系人:张丽
电话:0755-86725011 传真:0755-86630022
九、备查文件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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