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7-21
公告编号:2017-033
证券代码:833548 证券简称:锐丰科技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17年7月21日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会议召开符合有关《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8月7日上午10:00
结束时间: 2017年8月7日上午11:00
公告编号:2017-033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1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提名任元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提名李伯侨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提名杨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个 公告编号:2017-033
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二)登记时间: 2017年8月7日上午9:30-10:00
(三)登记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石楼路段10号,公司2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石楼路段10号
(二)会议费用: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