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26
公告编号:2017-060
证券代码:833548 证券简称:锐丰科技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要求企业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且企业应
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
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
行调整。
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告编号:2017-060
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三)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重新规范了相关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和列报要求。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该《政府补助》会计政策。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告编号:2017-060
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