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7-11
证券代码:833548 证券简称:锐丰科技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17年7月10日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会议召开符合有关《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7月26日上午10:00
结束时间: 2017年7月26日上午11: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向邮政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向星展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向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二)登记时间: 2017年7月26日上午9:30-10:00
(三)登记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石楼路段10号,公司2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市莲路石楼路段10号
联系人:苏波
联系电话:020-39280132
传真:020-39280123-8056
(二)会议费用: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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