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833549 证券简称:湾流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湾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湾流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 第二条 武汉湾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
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0557093082。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财务负责人。 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利用世界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股东创领先的 VR+AR 技术,致力于为各行业提 造价值,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供 VR+行业应用解决方案。 促进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