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833562 证券简称:ST 金粮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山西金粮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
意见
专项说明的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西金粮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粮股份”)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
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出具了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
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尤振审字[2026]第 0143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 所述,金粮股份公司应收账款年末账面原值 80,579,603.04 元,坏账 78,103,420.93 元;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五、4 其他应收账款 2025 年账面原值 16,331,924.18 元,坏账
16,097,032.29元,我们对其大部分应收及其他应收款项实施了函证、检查及与管理层沟通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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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充分性。
(二)持续经营
金粮股份 2025 年度发生净亏损 18,239,894.40 元,截至 2025 年
末累计亏损 124,849,223.98 元。公司生产销售等业务停止,生产设备以及厂房办公楼均已对外出租,报告期出现流动性困难,银行借款
逾期,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收到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执
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传票》【(2025)晋 0702 执 764 号】。2018年度至 2025 年度连续八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 2023年开始,连续三年年末净资产为负值,金粮股份生产经营进一步恶化。
虽然金粮股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仍无法判断该等措施的有效性,无法对金粮股份自报告期末起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明确的判断,以及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公允。
二、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当存在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情形之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以及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和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规定。
我们对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上述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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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判断这些事项的影响程度,进而无法判断这些事项对金粮股份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如存在错报,对财务报表层次认定影响重大,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借款等多项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重大影响,该等错报是否存在会影响金粮股份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因此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对金粮股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由于我们目前无法获取认定上述事项所需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规定的情形。
三、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可能对金粮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应收账款”项目、利润表的“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产生重大影响,但是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
法合理估计上述事项对金粮股份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和 2025 年度经营成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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