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17
公告编号:2019-010
证券代码:833563 证券简称:力天高新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长沙宁乡经开区谐园北路207号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6月12日以微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曹凡(监事会主席李永恒先生有事请假,未出席会议,委托曹凡先生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2人。
监事李永恒因事务繁忙缺席,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9-010
1.议案内容:
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的召集人为监事会。鉴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的复杂性,以及监事会第一次召集公司股东大会,缺乏召集并主持股东大会的直接经验,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特提议聘请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湖南力天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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