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9:58:06 股吧网页版
方元企业: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33565 证券简称:方元企业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方元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方元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财务报告期的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 2024 财务报表及附注。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审核报告及更正后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审核报告及更正后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差错更正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2024 年 11 月 14 日,本公司与西安汇智诚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本公司所持子公司陕西方德磐石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15%的股权,以 97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对方。2024
年 11 月 22 日,陕西方德磐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
更后,西安汇智诚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为 2,800 万
元, 持股比例 35%;本公司出资额为 5,200 万元,持股比例 65%。本次股
权转让导致本公司对陕西方德磐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 80%
降至 65%。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仍按 80%的持股比例对该子
公 司 进 行 合 并 处 理 , 导 致 合 并 报 表 与 企 业 实 际 情 况 不 符 。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在将联营企业深圳协和聚荣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从交易性金融资产重分类至长期股权投资时,未将当期因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投资损失534,867.49元同步结转,导致少确认投资收益-534,867.49元。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 2024 年财务报表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此次差错更正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
务指标
√挂牌公司针对本次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 对合并、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年度

项目

更正前 影响数 更正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173,822,946.96 9,185,132.51 183,008,079.47 5.28%

负债合计 9,977,438.49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