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33569 证券简称:蓝擎股份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河北蓝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终止挂牌决定的主要内容
河北蓝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24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作出终止北京时代星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
〔2025〕331 号)及《关于终止河北蓝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5〕133 号),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二、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和终止挂牌日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被摘牌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被摘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
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其股票自 2025 年 11 月 10
日起复牌,并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
公告编号:2025-012
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蓝擎”。
三、提出复核申请事项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通过邮件及邮寄方式向全国股转公司提
交了复核申请等材料,全国股转公司将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给予受理意见。在我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后仍存在不被受理或复核不通过的风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后,如全国股转公司做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司股票自作出维持终止挂牌决定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提出复核申请后,如全国股转公司做出撤销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司股票自做出撤销终止挂牌决定的次两个交易日起复牌。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提交复核申请材料受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吕小彬
联系电话:13323502166
邮箱:1210276859@189.cn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 层
(二)券商联系人:曾滔
联系电话:0791-88250741
邮箱:zengtao@gszq.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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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蓝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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