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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8 19:09:40 股吧网页版
爱知之星: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代码:833574 证券简称:爱知之星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党章》及《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合法权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 导,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核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 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
定,制订本章程。 党章》(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北京市朝
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101057577328281。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同时
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 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的,应当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可向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的,应当
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向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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