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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8 19:19:20 股吧网页版
爱知之星:总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代码:833574 证券简称:爱知之星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
议案》,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
管理层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履行自己的职权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商业领域 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正直公道;

(五)精力充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三)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四)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六)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八)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九)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列席每次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工作,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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