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公告编号:2025-040
证券代码:833574 证券简称:爱知之星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需
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关于修改〈防范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
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公告编号:2025-040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使用的资金等。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使用,也不得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一) 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
和其他支出;
(二) 公司代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三) 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
(四) 委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投资活动;
(五) 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六) 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
(七) 相关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八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并持续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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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
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视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采购和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开展的关联交易事项,其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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