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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8 15:36:00 股吧网页版
金尚互联: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33576 证券简称:金尚互联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北京金尚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 2025 年 11 月 1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金尚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条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保函等担保。公司对自身债务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
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 经公司股
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通过,董事、总经理以及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擅自代表
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董事会审议批准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超越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对外担保事项,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或提交股东会表决
前),应当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
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七条 公司如为他人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应向公司总经理提
交至少包括下列内容的借款担保的书面申请:

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资信情况、还款能力等情况;
2、被担保人现有银行借款及担保的情况;

3、本项担保的银行借款的金额、品种、期限、用途、预期经济效果;
4、本项担保的银行借款的还款资金来源;

5、其他与借款担保有关的能够影响公司做出是否提供担保的事项。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参照本条执行。

第八条 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守如下审批手续:

(一)公司财务部门应对担保事项提供尽职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含:担保金额、被担保人资信状况、经营情况、偿债能力、该担保产生的利益及风险),由总经理审核并制定详细书面报告呈报董事会。

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分析申请担保方的财务状况、经营运作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审慎决定是否给予担保或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二)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批。须经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连续十二个月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30%以上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达到或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6、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九条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
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 项 表 决 ,该 项 表 决 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条 担保的日常管理

(一)任何担保均应订立书面合同。担保合同应按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妥善保管,若发现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批准的异常合同,要及时通报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和财务部门。

(二)公司财务部门为公司担保的日常管理部门。财务部应指定专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企业建立分户台帐,及时跟踪借款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经理报告公司担保的实施情况。

(三)公司财务部门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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