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33576 证券简称:金尚互联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北京金尚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重大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金尚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北京金尚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化解投资风险,提 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
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股票、基金投资;
(五)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六)公司本部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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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所进行的投资行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投资应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规划和发展思路,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培育核心竞争力。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的投资决策权限及决策程
序,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以及公司相关办法办理。对于重大投资项目,董事会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六条 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
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0%以上,且超过300万元。
公司经过董事会审议的相关对外投资事项应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七条 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八条 未达到第七条、第八条所述标准的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批。计
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九条 根据公司的《公司章程》、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事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达到涉及信息保密、信息报告标准的投资,依照上述规定履行信息保密、信息报告相关义务。
第十条 公司每年年初拟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可
于年度投资计划之外选择投资项目,拟订投资方案。
年度投资计划或年度投资计划之外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须根据决策权限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 年度投资计划如需要调整,或单个投资项目投资预算需要
调整的,由相关部门做出论证后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投资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
第十三条 公司投资部门负责跟踪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并负责对投资项
目进行后评价。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公司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配合或参与投资的部分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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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公司投资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重大投资项目
的进展情况。
第十六条 若投资项目出现未按计划投资、未能实现项目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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