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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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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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本节扼要披露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风险因素。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公司财务”之“十一、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一、公司业绩下降的风险
公司2015年1-3月、2014年度和2013年度净利润分别为-371,456.48元、1,823,875.23元和-797,884.49元。2013年公司尚处于市场培育和品牌推广阶段,毛利率受到产品定价策略的影响而偏低,导致销售毛利未能覆盖因业务规模扩大而增长的期间费用而出现亏损;2014年,随着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体育健康行业日趋成为全社会的投资热点,公司业务也随着行业的发展而快速增长,从而实现盈利;2015年1-3月公司出现亏损,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具有一定的季节性,下半年的收入金额较高,同时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开始重视发展专业测评服务,计划提高技术服务的业务比重,对人员招聘和培训等前期投入的增加也导致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了影响。如果公司拓展业务规模的策略未取得预期效果,并未能有效地控制成本和费用,公司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由于公司的销售收入尚未形成规模,品牌推广及业务拓展的投入较大,营运资金较为紧张,2015年1-3月、2014年度和201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2.71万元、192.69万元和-132.10万元。报告期内,由于经营所需,公司较多的向关联方借入款项,以筹集营运所需资金,造成关联方资金拆借较为频繁。如果公司不能拓宽融资渠道,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将对公司规模扩张和业务拓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年上升,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5年3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02.17万元、629.52万元和8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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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各地体育局以及高校、医疗机构等单位,信用良好,公司历史上未实际产生过坏账损失。尽管如此,若公司客户的资金情况出现变化导致应收账款回收出现重大不确定性,将对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本公司于2011年10月30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F01111001945号,有效期:3年;2014年10月30日,公司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411002724号,有效期: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在报告期内适用税率为15%。同时,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等文件的规定,公司部分软件产品销售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如果未来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政策发生变动,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五、经营区域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从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构成来看,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华北、华南、华东等经济较发达区域,2015年1-3月、2014年度、2013年度,来源于这三大地区的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0.25%、67.74%、86.05%,销售的区域集中度较高。因此,未来若公司不能扩大销售区域,公司的经营业务存在一定的区域集中风险。
六、宏观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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