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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1:52:19 股吧网页版
科创新材:舆情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33580 证券简称:科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无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闻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的监测、采集由公司证券部负责,包括对公众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组织、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至舆情工作组,同时根据公司舆情工作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八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的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官网、网络媒体、微信、博客、微博、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论坛、股吧、贴吧、抖音、知乎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第十一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该档案应该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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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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