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2-08
公告编号:2016-024
证券代码:833595 证券简称:海尚环境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6年12月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各监事。公司现有监事3人 ,实际出席会议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剑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认定李新平先生为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议案内容:鉴于李新平先生现任公司核心管理岗位,且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公司董事会提名认定该员工为公司的核心员工。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12月26日证监会令第96号)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 公告编号:2016-024
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已对拟认定的核心员工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并征得拟认定员工本人的同意,现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并发表明确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监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海尚环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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