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12-11 15:41:14 股吧网页版
红人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11



公告编号:2019-032

证券代码:833600 证券简称:红人股份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考虑,公司于 9 月 8 日向孙柏钢、段成钢 2 人购买扬州

阔图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阔图”)所持有的 34.40%的股权。公司原持有扬州阔图 62.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扬州阔图 96.40%股权,于 12 月 5 日在工商局办理完股权变更。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

公告编号:2019-032

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84,147,902.29 元,净资产为 40,400,311.04 元。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扬州阔图

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6,704,589.22 元,净资产为 7,936,399.47 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未审计的期末总资产的 31.74%,净资产的 19.64%。为此,公司本次股权购买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由于该事项董事会未事先履行审议程序,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购买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全票通过,其中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按照《公司章程》等定,本次股权转让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股权购买需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公告编号:2019-032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孙柏钢

住所:内蒙古扎兰屯市

2、自然人

姓名:段承刚

住所:湖南省洪江市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