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26
公告编号:2019-034
证券代码:833600 证券简称:红人股份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乐和路南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石春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3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购买子公司股权》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9 月 8 日向孙柏钢、段成钢 2 人购买扬州阔图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扬州阔图”)所持有的 34.40%的股权。公司原持有子公司扬州阔图 62.00%
公告编号:2019-034
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扬州阔图 96.40%股权。该议案未及时提交审议,现对该议案进行补充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所有股东均为关联方,无须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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