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4
公告编号:2020-002
证券代码:833600 证券简称:红人股份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原会计师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 年
(三)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的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进一步推进公司财务的规范性,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公司综合评议不再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沟通情况
公司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已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公司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告编号:2020-0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胡咏华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上年总业务收入:130,100 万元
上年审计业务收入:113,400 万元
上年证券业务收入:44,200 万元
是否为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系由我国现代会计先行者吴英豪先生创建于 1945 年。由其学子——武汉大学兼职教授吴益格先生重建于 1985 年,是我国第一合伙所。重建后,经过 30 多年的发展,大信已经发展为立足北京、分所遍布全国,常年为 3000 余家客户(包括中央企业,省属大型企业,A 股、B 股、H 股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咨询、造价等专业服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规模长期稳居中注协百强所排名前列,系内资“八大所”之一。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134
人,其中合伙人 112 人,注册会计师 1178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74 人。注
册会计师中,超过 700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三)执业信息
大信及拟委派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公告编号:2020-002
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拟委派主要项目人员情况为:
项目合伙人:徐春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承办过多年上市公司,以及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年度审计,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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