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6-08
公告编号:201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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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3604 证券简称:南广影视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杭州南广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南广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
06月25日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
任推荐主办券商,并于2015年10月19日经广发证券推荐,获准于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票
简称:南广影视,股票代码:833604。
公司挂牌以来,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
事会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信息。
公司自聘请广发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起, 广发证券遵循勤勉尽
职的原则, 对公司从挂牌到后续的信息披露资料等给与了极大的帮助。
一直以来,广发证券作为主办券商,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
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的义务, 为公司的发展规范内部
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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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并经与广发证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
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
已于2016年5月17日与原主办券商广发证券签署了解除持续督导协
议,并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署了持
续督导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规定, 约定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各方协议生效,由东莞证券担任公司的
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的义务。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6月6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
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相关协议
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司本次变更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
任何的风险与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股价产生任何的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南广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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