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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0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杭州南广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四次反馈意见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2-0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南广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二零一五年九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于2015年9月16日收到贵司对杭州南广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的反馈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后,项目组立即组织了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积极落实反馈意见的有关问题。现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请公司修改并更新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股票转让方式的内容。

答复: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一节 基本情况”之“二、股票挂牌情况”

中,对股票转让方式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股票总量 5,600万股

挂牌日期 2015年【】月【】日

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

1、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云、祝卫红夫妇承诺:“1、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

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转让。2、自股份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之日起,于挂牌后且股份公司成立满1年之日、挂牌期满1

本次公开转让股东所 年和挂牌期满2年之时,每次解除转让限制的股份数量均不超过本人在股份公司

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 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3、在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锁定的承诺 内,不转让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红娣控制的杭州盖亚广告有限公司承诺:“自股份

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本公司持有的南广影视股份不转让。同时,由于本公司

控股股东王红娣女士系南广影视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在王红娣女士任南广影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公司每年转让的南广影视的股份不超过本公

司持有南广影视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王红娣女士离职后半年内,本公

司不转让南广影视的股份。若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在南广影视挂牌后违反

承诺转让南广影视股份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南广影视所有,由此所受损失由本公

司自行承担。”3、绍兴越商恒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盛广发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正友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明中金人和壹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升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易联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宁波广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

内,本企业或本公司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转让。”

4、公司股东方莉、孙锋、宁波正友永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蕊、昆明

祺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绩优卓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联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吴铮承诺:“所持有股权在南广影视挂牌后分三批解

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

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6个月和1年。”

主办券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主办券商已核查了申报文件,对涉及股票转让方式的文件进行了修改。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杭州南广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的签署页)

内核专员签名: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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