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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科迪光电: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5


公告编号:2025-039

长兴科迪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公司于 2020 年 0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会、于 2022 年 0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09 月 0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分别审议修订)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份......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8
第五章 董事会 ......31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0
第七章 监事会 ......4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49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 ......50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55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56
第十四章 附则 ......5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长兴科迪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500784447352Y
的营业执照。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长兴科迪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长兴县槐坎乡工业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
纠纷,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本章程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为无效而被终止执行,不影响本章程其他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股东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共同成长,超越自我。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经营项目:发光二极管、光敏电阻、电子元器件制造、销售;照明灯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以营业执照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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