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833606 证券简称:科迪光电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长兴科迪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配套制度
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辞职”调整为“辞任”;
3、所有“罢免”调整为“解任”;
4、所有“半数以上”、“1/2 以上”均调整为“过半数”。
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长兴科迪光电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长兴科迪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颁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司”)颁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非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 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州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州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500784447352Y
的营业执照。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
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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