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证券代码:833613 证券简称:华夏光电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安徽华夏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第一节 股东......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2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6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第五章 董事会 ...... 22
第一节 董事...... 22
第二节 董事会 ...... 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7
第七章 监事会 ...... 29
第一节 监事...... 29
第二节 监事会 ...... 3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1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3
第九章 通知...... 33
第十章 信息披露 ...... 34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4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7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 38
第十四章 附则 ...... 3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安徽省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2015 年 9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华夏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珩琅山路 14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
产党的支部委员会,开展党的活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推动党组织发挥政治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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