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16
公告编号:2019-031
证券代码:833616 证券简称:金锂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江西省金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公司 2018 年债务重组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追认公司 2018 年债务重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更正内容具体如下:
一、更正内容:
变更前:
2、为了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防范经营风险,经协商以移动补电车和纯电动客车等价冲抵我公司对沃特玛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2018 年 10 月,本公司与深圳市快充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充王公司)签订《销售合同》采购 39 辆移动补电车,合同总价 4,114.5 万元,并于当月,公司与快充王公司及沃特玛公司签订《三方债权债务抵消协议》,该协议约定由本公司持有沃特玛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 3,240.86 万元
及应收债权 873.64 万元的债权对冲本公司与快充王公司的债务。2018 年 12 月,本公司
与临汾市新宇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旅游公司)签订《销售合同》采购 60 辆纯电动客车,合同总价 3,500 万元,并于当月,公司与新宇旅游公司及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沃运力公司)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该协议约定由本公司持有新沃运力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 3,500 万元(由沃特玛背书转让给我司)
冲抵上述购车款项,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我公司尚持有沃特玛公司应收账款账面
价值 1394.93 万元(账面余额 2789.86 万元,单项计提 50%坏账准备)。
3、本次债务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说明如下:公司 2017 年度(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241,419,942.51 元,净资产为 131,173,914.17 元。本次公司债务重组涉及沃特玛应收
账款账面价值为 38,072,500.00 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76,145,000.00 元,单项计提 50%
坏账准备),债务重组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的 15.77%,占净资
公告编号:2019-031
产总额的 29.02%,且最近 12 个月,公司无其他债务重组事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因此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为独立第三方企业和自然人,因此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变更后:
2、为了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防范经营风险,经协商以移动补电车和纯电动客车等价冲抵我公司对沃特玛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2018 年 10 月,公司与深圳市快充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充王公司)及沃特玛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及《三方债权债务抵消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向快充王公司采购 39 辆移动补电车,且由本公司持有沃特玛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 3,240.86 万元及应收债权 873.64 万元(合计账面价值2,057.25 万元)的债权对冲本公司与快充王公司的债务。2018 年 12 月,公司与临汾市新宇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旅游公司)及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沃运力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及《债权债务转让及抵销协议》,协议约定由本公司向新宇旅游公司采购 60 辆纯电动客车,且本公司持有新沃运力公司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 3,500 万元(由沃特玛背书转让给我司)(账面价值 1,750 万元)冲抵上述购车款项,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我公司尚持有沃特玛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394.93 万元(账
面余额 2789.86 万元,单项计提 50%坏账准备)。会计处理如下:(单位:元)
借:其他非流动资产-抵债资产 32,316,077.59
其他非流动资产-抵债暂估进项税 10,502,75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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