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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6-12 18:20:28 股吧网页版
【2019】第103号关于对江西省金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12


关于对江西省金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19】第103号
江西省金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锂科技)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销售退回

国能和沃特玛公司系你公司的两大主要客户,2017年度对该两家公司销售占全年收入比例为83.86%。你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15,551,522.26元,较上年减少115.98%,主要因本期国能退货冲减收入41,832,478.63元。你公司年报中披露,上述货物由国能于2017年11月下单,2017年12月28日完成订单,北京国能方面负责签收。
产生退货的原因:一方面,沃特玛公司财务恶化导致你公司回款困难,另一方面,国能自身项目推迟,对你公司货物的需求量也未达到预期,为保障资金运转,便将已卖给国能并已确认收入41,832,478.63元的货物收回转卖给其他可以付款提货的客户,以实现资金加速回笼。据你公司年报披露,沃特玛公司财务恶化问题发生在2018年3月,你公司于2018年5月陆续从国能收回货物,你公司2017年年报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

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与国能就销售和收回货物相关的协议约定,上述收回的货物在初始销售至国能时,风险报酬是否已经转移,确认收入的依据是否充分,相关退回风险是否已经恰当估计;本期收回货物视
同销售退回是否恰当;

(2)你公司开始自国能收回货物的时点与2017年年报披露日期接近,上述资金周转方案及相关协议是否在2017年年报批准报出前已经达成,上期财务报告是否存在未进行恰当会计处理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2、关于债务重组

沃特玛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为回笼资金,2018年10月,你公司分别与第三方签订合同购买39辆移动补电车、60辆纯电动客车,同时,你公司、第三方及沃特玛公司签订《三方债权债务抵消协议》,通过债权抵消的方式冲减沃特玛公司的应收账款7,614.5万元,该批抵债车辆本公司已实际取得,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截止2018年12月31日,你公司尚持有沃特玛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789.86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394.93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抵债车辆”余额为32,316,077.59元。

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上述运输设备后的持有意图,上述车辆的估价是否反映其公允的市场价值,车辆供应商与你公司、沃特玛公司的关系;

(2)说明对上述债务重组相关的会计处理;

(3)说明对沃特玛公司剩余2,789.86万元应收账款,是否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相关款项截至目前的回收情况。

3、关于持续经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你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1,153,056.57元,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二,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20,451,969.15元,短期借款账面余额为41,000,000.00元,其中2000万元已逾期半年尚未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5,600,000.00元,长期借款账面余额为7,200,000.00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设立抵押、质押的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5.8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连续多年为负数,重要客户已发生财务困难。

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应对业绩下滑、资金紧张等情形已(拟)采取的措施,期后的融资和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6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部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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