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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迪派无线: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2-28


公告编号:2020-037

证券代码:833618 证券简称:迪派无线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武汉迪派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武汉迪派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自身经营需求和长期规划发展的需要,同时为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履行相关申请和审核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公告编号:2020-037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项投赞成票的股东)权益,公司董事长 DengKang 先生承诺:由 Deng Kang 先生或者其指定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股东;

2、未出席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但对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项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送达书面申请,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抬拉股价等行为;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每股回购价格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进行回购。

(三)回购申报有效期限

公告编号:2020-037

1、自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月内为申请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本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或邮寄(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股份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身份证明资料(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异议股东取得该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及股份数量(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公章)或其他成本证明文件。

3、如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送达其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公司董事长 Deng Kang 先生或由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回购履行时间

回购履行时间:回购承诺的履行时间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股权交割。

(五)争议解决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特别提示

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在此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

公告编号:2020-037

四、 公司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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