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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7 19:29:08 股吧网页版
【2020】第024号关于对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27


关于对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半年报问询函

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 024 号
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维和药业)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0 年半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原材料销售大幅增长

你公司主营产品是以三七为主要原料的血塞通系列药品,本期营业收入为 344,216,249.46 元,上期为 255,977,259.82 元;其中其他业务收入为 78,282,023.01 元,上期为 316,887.64 元;你公司解释称,本期新增三七原材料对外销售导致收入增长。本期毛利率为40.77%,上年同期为 52.64%。

你公司存货中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余额为 1,844,094.43 元,期初余额为 87,822,010.24 元,你公司无生产性生物资产。半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你公司以前年度种植的三七已全部成熟采收,目前无在地种植的三七。

请你公司说明:

(1)原材料来源中自产或外购的比重,结合消耗性生物资产形成方式、生产模式说明无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原因及合理性;

(2)本期大量对外销售三七原材料的原因及合理性,原材料销售对应的采购(如有)及销售对象、是否为你公司关联方,销售定价方式,收入实现及成本情况;

(3)本期自种三七全部采收并对外销售对后续原材料供给及生
产成本的影响。

2、关于应收账款

你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经销商代理销售模式及经销商买断销售模式两种方式。本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475,388,793.87 元,较期初增加 116,460,452.20 元,增幅 32.45%。半年报披露,主要原因是本期经销商买断销售模式下的客户经营情况受疫情影响较大,本期对其应收账款回款速度减缓所致。此外,你公司披露,经销商代理销售模式下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为本年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之一。

你公司经销商代理销售模式为公司将产品向配送公司发货,配送公司将产品向医院配送,医院收货后通过配送公司向公司结算付款;经销商买断式销售模式为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经销商,公司与经销商之间进行货款的结算。

请你公司:

(1)列示本期、上年度、上年同期在两种销售模式下的销售收入实现情况,说明两种模式下收入确认时点、结算政策的差异;

(2)列示两种销售模式下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及主要欠款方情
况,并说明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是否存在无法回款的风险。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12 月 1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
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一部
2020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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