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1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833628 证券简称:金山地质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资金占用基本情况
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地质”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
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金 山地质将持有的龙口市华宏黄金有限公司 34%的股权以 1700 万元转让给龙口
市阜山矿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山矿业”),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
披露了《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 年 12 月 6 日,金山地质、阜山矿
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金山地质将持有的龙口市华宏黄金有限公司 34%的股权以 1700 万元转让给阜山矿业。
截至公告日,阜山矿业向金山地质支付了 400 万元股权转让款,剩余 1300
万元尚未支付。阜山矿业为金山地质实际控制人刘金山(持股 38%)、刘晟辰
(持股 2%)合计持股 40%的企业(另外两名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新入股的股东
山东鸿锐贵金属有限公司、襄汾源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各持股 30%),在股 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较长时间内未全部支付股权转让款,构成资金占用。
2、资金占用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金山地质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冻结阜山矿业
1300 万元存款或查封等价值财产,法院冻结了阜山矿业名下现持有的华宏黄 金 14%的股权 700 万元,冻结期限三年。随后金山地质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 (要求阜山矿业支付 1300 万元股权转让款及迟延支付部分的滞纳金),法院未
公告编号:2025-016
立案组织诉前调解,于法院 2025 年 1 月办理了立案,于 2025 年 2 月提供了案
件受理通知书。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关联方资金占用 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刘金山、刘晟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
事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龙口市阜山矿业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下丁家镇大庄子村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下丁家镇大庄子村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主营业务:工矿工程建筑
法定代表人:刘金山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金山持股 38%、刘晟辰持股 2%的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阜山矿业股权结构如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金山(持股38%、担任执行董事)、
刘晟辰(持股 2%、担任经理)合计持股 40%;另外两名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新入
股的股东山东鸿锐贵金属有限公司、襄汾源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各持股30%。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较长时间内未全部支付股权转让款,构成资金
占用。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资金占用涉及的股权转让交易,定价公允性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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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日披露的《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资金占用事项不涉及定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12 月 6 日,金山地质和阜山矿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
约定:金山地质将其持有的龙口市华宏黄金有限公司 34%的股权转让给阜山 矿业,股权转让价款为 1700 万元,于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 支付。若阜山矿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需按迟延部分价款的
0.1%/日向金山地质支付滞纳金。
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较长时间内未全部支付股权转让款,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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