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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9 18:09:01 股吧网页版
金山地质: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9


公告编号:2025-040
证券代码:833628 证券简称:金山地质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涉及的诉讼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龙口市贵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邦矿业”)与山东神
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中矿业”)于发生股权转让纠纷,调解过程中,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龙口市贵邦矿业有限公司债务(应付股权转让款本金及违约金,如未按期支付,违约金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经法院确认形成民事调解书;公司与山东神中矿业有限公司亦发生股权转让纠纷,调解过程中,龙口市贵邦矿业有限公司亦为公司债务(应付股权转让款本金及违约金,未按期支付,违约金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经法院确认形成民事调解书。

具体诉讼、调解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5-003)、《重大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5-004),
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5-007)。
二、调解执行情况

因公司及龙口市贵邦矿业有限公司未能全部履行调解协议支付义务,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收到龙口市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2025)鲁 0681 执)
627 号和的《执行通知书》(2025)鲁 0681 执)626 号。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发布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公告编号:2025-040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部分银行账号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经公司相关人员去招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发现公司名下金山大楼的产
权(鲁(2022)招远市不动产权第 004873 号至 004879 号、招国用(2016)第 1276
号)被查封,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发布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法院司法扣款 537,234.00 元,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发布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进展涉及资金占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上述担保的最新进展情况

在原调解协议基础上,公司及贵邦矿业经过与神中矿业沟通协商,在龙口法院协调下,扣除已经支付的司法扣划 537,234.00 元(归属金山地质 280,000 元,贵邦矿业 257,234 元),于近日分别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一)公司(被执行人)与神中矿业(申请人)执行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被执行人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贵邦矿业有限公司(连带方)尚欠申请人股权转让款本金及违约金 2,053,975.39 元。上述款项被执行人将分三笔于 2025 年年底前给付完毕。

2、被执行人履行完第一笔付款义务后三日内,申请人申请解除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其他强制执行措施不予解除。

3、如被执行人未按期足额给付,申请人可申请对上失信等措施并按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恢复执行。

4、执行费 20,440 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二)贵邦矿业(被执行人)与神中矿业(申请人)执行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被执行人龙口市贵邦矿业有限公司、山东金山地质勘探股份有限公司(连带方)尚欠申请人股权转让款本金及违约金 553.8 万元。上述款项将分三笔于2025 年年底前给付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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