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33629 证券简称:合力亿捷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合力亿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合力亿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 保障北京合力亿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监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合 力亿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对公司财务、董事会及其 成员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职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防止其滥 用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协 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扰。公司应按照规定及时向监事会提供有关的信息和资 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风险控制和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
检查和评价。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
第四条 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二人,职工代表监事一人。职工代表监事所占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该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第五条 监事会成员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由股东会选举和罢 免 。监 事 会 成 员 中 的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由 职 工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和罢免。
第六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不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一)在本公司已担任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不能担任本公司的监事职务;
( 二 )对《 公 司 法 》规 定 涉 及 的 有 关 人 员 不 得 担 任 或 继 续 担 任 监 事 职 务 ;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的担任公司监事。
第三章 监事会职权
第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四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方式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监事会会议和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应当一人一票。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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