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公告编号:2025-059
证券代码:833629 证券简称:合力亿捷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合力亿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合力亿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合力亿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制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关联方、收购人等(以下简称“承诺相关方”)及 公司承诺管理,规范公司及承诺相关方履行承诺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和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承诺指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 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三条 公司及承诺相关方在公司重要事项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若
公告编号:2025-059
公开作出的各项承诺,承诺内容应具体、履行时限应明确。公司应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四条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应当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并披露。
第五条 承诺人在做出承诺前要分析论证承诺事项的可实现性,不得承诺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审批,并明确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六条 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公司及承诺相关方应充分披露原因。公司及承诺相关方可将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事项提请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向股东提供便捷投票方式,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变更方案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第七条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相关方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八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报告期内发生或持续到本报告期内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及进展情况。
第三章 未履行承诺的责任
第九条 公司未履行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原因及相关当事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公司应督促承诺相关方规范承诺履行行为,承诺相关方未履行承诺的,公司应当主动询问,并及时披露原因,以及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北京合力亿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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