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04
关于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
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嘉利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安信证券与嘉利股份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安信证券派出王耀、田士超、彭国峻、李毳、范彬彬、国泽宇、徐长浩、俞资融八位辅导工作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其中王耀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王耀、田士超、彭国峻为保荐代表人。第七期辅导工作时间内,安信证券新增董方涛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本次新增辅导人员的简历如下:
董方涛,现为安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业务副总裁。曾参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广东东方一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项目,以及其他多家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王耀、田士超、彭国峻、李毳、范彬彬、国泽宇、徐长浩、俞资融、董方涛,其中王耀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辅导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已于 2021 年 6 月对嘉
利股份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嘉利股份的第七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2022 年 12 月。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专门会议、组织辅导对象自学、讨论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较好。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间,安信证券辅导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按照业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对公司进行了相关辅导。在辅导工作中,安信证券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并提出相应整改建议。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通过组织自学、问题答疑等方式,督促接受辅导人员对股票上市的有关法规知识进行学习,了解并掌握公司上市申请及审核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公司上市过程中的风险及防范
措施等主要内容;
2、进一步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重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个人卡流水并进行访谈;
3、关注公司 2022 年业绩情况和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补充核查发行人采购及销售交易的真实性;
4、协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 2022 年末重要的存货及长期资产进行实地盘点,核查发行人存货及长期资产的真实性;
5、本辅导期内,中介机构、辅导对象继续定期召开协调会,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对辅导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辅导机构及中介机构随时与辅导对象保持沟通,并在必要的时候召开临时中介机构协调会,讨论解决突发事件,形成解决方案,并跟进公司落实和整改情况。
第七期辅导工作已按照《辅导协议》的要求顺利完成,辅导过程中,公司按照辅导协议的规定对安信证券的辅导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辅导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安信证券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相互配合,根据嘉利股份的实际情况对其开展了相关辅导工作。嘉利股份积极配合辅导工作的开展,与辅导机构保持密切沟通,认真听取辅导机构提出的规范运作建议,对于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研究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机构发现,公司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基本内容,
但仍需加强对公司相关人员的全面系统辅导,加强对资本市场及公司治理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规范意识,从而完全达到上市公司治理要求。
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安信证券协同其他中介机构,结合相关案例,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系统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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