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33637 证券简称:福建三星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关于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及其编制过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我们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告编号:2019-011
我们表示无异议。
二、关于对《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制定的《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规模大小、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我们对《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
经审核,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工作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关于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及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19-011
五、关于对《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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