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3648 证券简称:得轩堂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贵州得轩堂护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 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 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确认需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依法登记。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
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人。 负责人。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
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 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 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付相同价额。 额。
公司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不享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
有股份优先认购权。 不享有优先认购权,本章程另有规定
或者股东会决议决定股东享有优先认
购权的除外。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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